更新时间:2023-08-08 17:34:01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20xx年分所开展了一系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本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现状调查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2家供水单位均取得有效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抽查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持证率100%;2家单位均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1名,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使用的水源均为水库水,水源四周无污染源;取水点水源卫生防护到位,厂区内卫生状况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且正常使用;均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落实水质自检及监测工作,检验记录基本完整。
二:水质监测
全年抽检共采水样44份, 其中水源水4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36份。根据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44份样品,2份出厂水不合格,4份水源水不做评价,其中20xx年6月14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不符合卫生要求;20xx年8月2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以及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要求。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所《关于印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本所《关于开展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横村分所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要求对辖区内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卫生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室及检验人员资质、水质检验记录、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索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经评比,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为加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结合辖区实际情况,20xx年分所开展了一系列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现将本年度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工作总结如下: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现状调查和监督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2家供水单位均取得有效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共抽查从业人员9名,均持有效健康证,两证持证率100%;2家单位均成立卫生管理组织及专职卫生管理人员1名,各项卫生制度基本齐全;使用的水源均为水库水,水源四周无污染源;取水点水源卫生防护到位,厂区内卫生状况好;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且正常使用;均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落实水质自检及监测工作,检验记录基本完整。
二:水质监测
全年抽检共采水样44份, 其中水源水4份,出厂水4份,末梢水36份。根据县疾控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44份样品,2份出厂水不合格,4份水源水不做评价,其中20xx年6月14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不符合卫生要求;20xx年8月2日抽检的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出厂水浑浊度以及菌落总数不符合卫生要求。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为规范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根据省所《关于印发浙江省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法(试行)的通知》及本所《关于开展20xx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监测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横村分所积极开展了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评定工作。根据量化要求对辖区内2家集中式供水单位(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就卫生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持证情况、卫生管理组织及制度、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水质检验室及检验人员资质、水质检验记录、采购的涉水产品、消毒剂索证情况等进行检查。经评比,桐庐双龙供水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桐庐富春水务开发有限公司被评定为C级。 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所监督员将继续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监测工作,最大限度保证生活饮用水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XX、XX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XX年的86.3%上升到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证,工作总结《市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总结》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
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XX年的86.3%上升到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共3页,当前第1页123
(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
治活动,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劣质婴幼儿奶粉、商场(超市)散装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白酒、散装调味品、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以餐饮业消费环节为重点,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受理食品违法案件17起,立案12起,结案11起,结案率92%。实施行政处罚179户(次),其中警告72户(次),责令改正534户(次),责令停业37户(次),取缔27户,罚款67户(次),罚款总金额2.3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1.65万公斤。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市场、超市580家,检查经营户6700户,取缔无照经营46户,共查处食品案件149起,标值4.91万元,其中查扣含“苏丹红”食品427瓶。二是对城区28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2所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在乳制品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52户,抽检消毒奶、酸牛奶、含乳饮料共21份。
(六)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XX年以来,卫生部门在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XX年平凉宾馆、陇东明珠宾馆经过市级初审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终审,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工商部门强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监管和引导。把“六查六看”、“五项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和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落实“一照三证三票”制度,拒假冒伪劣食品于市场大门之外。
质检部门充实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投资30余万元,新添置了气象色谱仪等一批检测仪器,改造了微生物实验室,目前,基本上满足了食品常规项目及部分添加剂的检测需要,食品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
(七)健全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疫情监控报告网络系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市-省-国家卫生部的零距离报告,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及时上报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传染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确定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疫情值
班及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紧急调度处置,从而为迅速高效处置疫情提供了保障。三是狠抓了计划免疫安全接种工作。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实施方案》开展了疫苗、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狠抓了以创建计划免疫安全接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免安全接种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传染病执法监督,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滑坡,某些传染病在局部暴发流行,传染病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执法大检查,重点从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安全接种、接种合格率、资料管理、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是对重点传染病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肠道门诊建设、消毒制度落实、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病人规范化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和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传染病病人实行专科或隔离管理,院内感染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市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先后投资40万元购置了下排气式预真空压力锅、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机、自动生成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洗衣消毒设备、臭氧发生机等设备,有效地预防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满分27分,实得22.8分,扣4.2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92%,五病调离率100%。
饮用水卫生管理:满分7分,实得6.5分,扣0.5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100%。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传染病管理:满分6分,实得5.6分,扣0.4分。传染病报告率达90%;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5%,脊髓灰质炎糖丸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95%;在职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
“四害”监测结果:参照卫生城市“四害”检测评比标准,居民户、餐馆、食品经营场所平均鼠密度1.57%、蚊类密度0、蝇类密度0.87%,在监测区域内未检出蟑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食市场设施不完善,市场举办者、管理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市场的选址、建筑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投入使用,导致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火车站、东、西汽车站周围的私人旅店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差,一些旅店未挂牌经营,难以发现,难以监管。三是肠道门诊不规范。四是传染病知识知晓率不够高。五是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改进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两证及三防一消设施及消毒措施的落实,规范经营和操作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户,力争省级卫生城市如期验收达标。
2、深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提高接种覆盖率和合格率,把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查漏补种、建卡和建证,消除空白点。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肠道传染病门诊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洗手、污物处理、消毒设施,健全门诊日志和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中传染病防治的督查。力争在10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 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 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免费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儿童食品和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九月初至十月底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措施
1、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是否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以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等问题,经营场所是否卫生整洁并有相应的通风、防腐、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者设施等食品经营主体食品经营条件。
2、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凡是没有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限期整改。
3、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依法查处。
4、着力规范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依法审核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在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加强食品经营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广告宣传等食品经营行为。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强化有关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维护食品消费安全。
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69人次,执法车辆93台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4户次,对65户次存在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证明等行为食品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与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104份。
三、存在问题
1、部分食品经营者卫生安全意识淡薄,忽视卫生管理,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等没有达到卫生标准。
2、部分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部分食品经营者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做到索取的进货票据齐备、有效,填写的查验记录真实、完整,确保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落实管理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2、努力消除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周边问题发现、日常巡查和责任制度。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决打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单位,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全面总结活动经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及时把成功经验和成熟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巩固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公共场所卫生日常监督检查
为确保广大旅游消费者在旅游、购物、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场所,我所对川主寺、黄龙、松城片区的公共场所卫生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特别对公共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2台次,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公共场所671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95份,发放禁烟标志800张,禁浴标志8张;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16家茶座、9家美容美发、3家沐浴场所的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8家,不合格74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3家宾馆进行了当场行政处罚,1家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1、住宿行业监督检查
根据我县旅游强县宾(旅)馆数量众多的特点,以及“五一”、“十一”节假日旅游人员增加的特点,我所加大对住宿行业特别是涉旅住宿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强化卫生管理。共出动执法车辆64台次,执法人员192人次,检查宾(旅)馆412户次,并委托县疾控中心对94家宾(旅)馆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检,其中合格40家,不合格54家;对存在卫生许可证过期、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消毒保洁不符合要求、卫生管理档案不健全、无布草间等情况的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下达监督意见书220份,并对问题较严重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当场处罚3家,立案处罚1家,罚款金额共计4100.00元。
2、茶座监督检查
为保障广大在娱乐休闲时能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环境,确保人民饮茶卫生,我所对松城片区的茶座进行了拉网式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茶具用后的洗净、消毒、保洁,茶品仓库是否实行专用等。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22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检查茶座106户次,委托疾控对16家茶座的茶具进行抽样检测,其中6家合格,10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83份。
3、美容、美发店监督检查
为使我县美容美发行业规范有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我所多次对松城片区美容美发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公共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是否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记录,有无皮肤病人专用工具,客用化妆品索证资料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执法人员57人次,检查87户次,委托疾控对9家美容美发店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其中3家合格,6家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70份。
4、沐浴场所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消毒间及专用消毒设施,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公共用品清洗消毒程序是否正确等。此次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次,执法人员27人次,检查39户次,委托疾控对3家浴室的拖鞋进行抽样检测,其中3家均不合格,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13份。
5、涉旅购物商场监督检查
重点对川主寺片区涉旅购物商场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专用吸烟室,禁止吸烟标志,机械通风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转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共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27户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9份。
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为使我县公共场所做到“管理更规范、卫生更安全、客人更满意”的目标,我所按照省卫生厅在全省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今年对全县172家宾馆酒店、23家美容美发店、2家浴室进行了两次督导和一次信誉度评分评级,其中住宿业信誉度评级164家,评级率95%,其中a级3家,b级34家,c级127家,不予评级8家;美容美发店评级20家,b级5家,c级15家,不予评定等级3家;沐浴场所评级2家,b级1家,c级1家。
三、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全面优化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县城的管理水平和形象品位,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和《县卫生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方案》(松卫发〔2014〕124号)的要求,我所根据实施方案中的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和任务分解表,结合我所实际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标准和县城发展总体规划及县创卫办其他要求,以治脏、治差、治乱为突破口,以提高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县城的各大宾馆、旅店、茶楼、美容美发店、浴室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47台次,执法人员141人次,检查公共场所435户次,其中宾馆、旅店212家次,茶楼106家次,美容美发店96家次,浴室21家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下达监督意见书295份。
xx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式作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卫生监督局领导的统一指导下,在全科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20xx年全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18家,仅有市水厂、江北水厂等6家水厂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做作业人员61人,持健康证61人,持证率为100%。
二、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监测水厂18家,采样85份,合格69份,合格率为81.18%,其中市水厂采样64份,合格62份,合格率为96.88%;乡镇水厂采样21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28.57%,其中乡镇持卫生许可证供水4家,采样8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50%,未持卫生许可证供水12家,采样12份,合格2份,合格率为16.67%.
三、监督检查情况
现场卫生监督检查水厂18家,6家持卫生许可证供水,持证率达33%,从业人员61,持有效健康证明61人,持证率为100%,组织与管理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工作档案合格3家,合格率为33%,水质净化、消毒、检验等设施合格3家,合格率为33.33%;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合格6家,合格率为33.33%.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宣传情况
此次宣传活动本着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采取群众见闻乐观的形式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场数达8次,出动车辆12次、开辟专栏宣传3个、广播冲座8期、专家访谈1期、宣传履盖面达到90%以上,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
1、饮用水水源防护存在安全隐患
大多数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单位的水源处未设水源卫生防护带,无警示标牌,如县水厂,江北水厂,江南水厂等。
2、无必需的制水净水工艺,饮用水水质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在我市的集中式供水单位中,除百龙家水电服务公司取地下水处理供应特殊情况外,其它95%水厂均未按照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的程序进行制水(包括市水厂),甚至大部分乡镇水厂抽取源水后未经任何处理直接供应,造成每年58月份丰水期水质浑浊度时有超标,微生物超标。
3、大部分集中式供水单位涉水产品未出示卫生许可批件,合格证等相应的资料,多数情况是票据作为报销凭据入账,无从查超。
六、今后工作打算
1、加大对生活饮用水的执法力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大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力度,证、卫生标准到社区,宣传手册进万家。
Copyright © 2022 51Feiba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粤ICP备2021151925号